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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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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前身为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5月正式更名改组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是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改革试点企业,承担着“国有资本运营的主要平台”“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产业转型升级的孵化载体”的功能作用,现有注册资本177.61亿元。公司成立之初,作为专门从事股权投资和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的省属企业,积极发起和设立产业引导基金,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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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于选聘专项法律服务机构的邀请函
发布日期:2021-05-21

 各相关律师事务所

我公司现拟新设地方AMC公司(货币出资及其他资产出资),并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资质申报,为确保申报材料质量,顺利通过审批及备案。现决定通过公开邀请熟悉资产管理业务、有相关专业从业经验的法律服务机构参与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根据选聘结果聘请法律服务机构为本次资质申报材料的报送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一、资管公司筹建方案

(一)注册名称

云南省国有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

(二)经营范围

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资产经营管理;受托管理资产;经济咨询与服务;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债券;同业往来及向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金融机构托管与清算; 承接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改组等剥离的非主业资产和低效无效资产(不包括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移交资产);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以工商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其中12亿元的货币资金出资由公司进行融资自筹,一次性实缴到位,其余28亿元以股权或其他资产出资。

(四)组织形式

资产管理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

(五)主要业务

——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一是金融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与处置。批量收购金融企业在经营中形成的不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采取债务重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包括: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认定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贷款;已核销的账销案存资产;抵债资产;其他允许批量收购的不良资产等。二是非金融业不良资产收购、经营与处置。市场化收购非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承接政策性不良资产,运营管理及处置。

——资产经营管理。一是市场化收购及经营管理资产;二是受托资产管理及企业经营管理。

——受托管理资产。一是接收企业委托管理资产,代持企业有关股权及债权资产,做好股权及债权资产的经营、管理和维护,收取有关权益收益并及时交付企业。二是受托开展破产管理业务。

——经济咨询与服务。开展单独财务顾问业务,以及因资产管理、投资等衍生的综合财务顾问业务。包括并购重组顾问、破产清算咨询、融资顾问等。

上述业务中,涉及需有关机构批准的,在获批后开展。

(六)经营模式

通过商业化、政策性收购以及受托等方式获取资产,并通过以下主要方式实现对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置,最终实现收益。

——债务追偿:向债务人(企业)追讨债务。

——债转股:通过法律程序,将债权转为股权,获得股东权利和股权增值收益。

——资产转让/出售:向特定主体转让所持股权、抵债实物资产、债权类资产等。

——以物抵债: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拥有的实物资产抵偿所欠债务。

——追加投资:以提升资产处置回收价值为目的,运用现金对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追加必要投资,最终实现现金回收的投资行为。

——债务重组:为促进债务人、担保人按时还款而对原借款合同进行变更,如变更还款期限、改变还款方式、减免原债务的部分本金、利息等。

——资产置换:为便于管理和处置,将所持的股权、抵债资产或其他资产,按照对价与其他主体合法持有的资产进行互换。

——资产拍卖:通过竞价拍卖处置持有的股权、抵债资产或其他资产。

——资产租赁:通过租赁手段,在一定期限内让渡所持资产的使用权。

——资产托管:为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将所持的资产委托给特定组织进行管理。

——破产清算:对于资不抵债且拒不还款的债务人、担保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其破产清算,并以清算资产抵偿其所欠债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按照5月17日金融办提出的可研报告框架内容,在原有可研报告和组建方案的基础上对两个报告进行优化。

(二)可研报告中除了分析设立第二家AMC的必要性和未来业务发展与云投资管形成差异化这两块内容由云南资本进行补充完善外,其余内容由中介机构进行补充、完善。

(三)在云南资本已经完成的21个制度基础上,对其他所需制度进行拟定。

(四)后续根据专家意见和银保监会的反馈意见对相关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三、磋商方式现场竞争性谈判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1年5月26日14:3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将不被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递交)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488号红星财富中心B座20楼2012室。

四、磋商时间2021年5月26日14:30开始

磋商地点: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488号红星财富中心B座

五、联系人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陈挚

    话:13888114460

电子邮箱:ynzbflsw@126.com

    编:650000

                                     

 

 

 2021年5月21日

 

 

 

 

 

 

附件一:            

   

一、总则

1、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

2、根据得分排名情况,经公司内部选聘流程后最终确定的律所为中选律所;

3、与中选律所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4、中选律所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法律服务。

二、本公司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律所提交的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有权取消参选资格,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有权终止服务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律所正在承办的业务与本公司存在利益冲突;

4、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应答律所应承担准备和参与本次参选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本公司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应答律所提供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四、参选文件的编制

(一)拟服务方案

(二)承诺函(详见后页)

(三)报价函(详见后页)

(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详见后页)

(五)类似业绩。

五、参选文件的形式要求、份数、密封

应答律所必须按照我方的要求,提交文件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文件密封包装后,需律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密封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现场将会有二次报价,应答律所的报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所处行业的相关规定。

2、应答律所进行报价必须按照附件一《报价函》的格式填写。应答律所最终签约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本律师事务所完全理解邀请函的内容,决定参加本次竞磋,据此本所承诺如下:

一、我方声明提交的竞磋文件及其他一切材料均真实无误。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与本次竞磋有关的任何信息。

提交参选文件时未办理与贵方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在受聘后,不办理与贵方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三、受聘后对因合作而获悉的贵方相关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泄露保密信息。

四、我方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近五年内无被相关行政部门与行业协会处罚的记录。本项目团队所有成员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我方将指派参加现场竞磋的律师是向贵方提供专项诉讼服务的律师团队负责人。

六、若我方中选,遵守贵方的外聘律师管理规定,履行与贵方签订的《专项服务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

 

 

 

 

 

 

                   应答律所(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期:             

 

 

 

 

 

 

 

 

 

 

 


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              (授权代表的姓名)为本所的合法代理人,并以本所名义处理AMC公司申报材料专项事务选聘、专项案件沟通、合同签署、合同执行等事宜相关的一切事务,并代表签署相关文件。该授权代表在本项目中的所有行为法律效力均归属于本所。

本授权书于         日盖章生效,有效期至竞结果通知发出或双方合同履行完毕时止。

特此声明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格式函件不得修改)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我所此次法律服务报价如下:

1、本次专项法律服务收费为【     】万元人民币(包干价)。

2、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我所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答律所(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期: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律师事务所名称:                   (公章)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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